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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室內裝飾裝修用硝基漆類、聚氨酯漆類和醇酸漆類木器涂料中對人體有害物質容許限值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安全涂裝及防護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涂料①,其它樹脂類型和其它用途的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涂料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不適用于水性木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250-1989 極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3186-1982(1989) 涂料產品的取樣(neq ISO1512:1974)
GB/T6682-1992 分析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6750-1986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測定(eqv ISO 2811:19744)
GB/T6751-1986 色漆和清漆 揮發物和不揮發物的測定(eqv ISO 1515:1793)
GB/T9750-1998 涂料產品包裝標志
GB/T9758.1-7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屬含量的測定 第1部分:鉛含量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和
雙硫脘分度法(idt ISO 3856.1:1984)
GB/T9758.4-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屬含量的測定 第4部分:鎘含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和極
譜法(idt ISO 3856.4:1984)
GB/T9758.6-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屬含量的測定 第6部分:色漆的液體部分中鉻總含量的測定 火
焰原子吸收光譜法(idt ISO 3856.6:1984)
GB/T9758.7-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屬含量的測定 第7部分:色漆和顏料部分和水可稀釋漆的液體部
分的汞含量的測定 無焰原子吸收光譜法(idt ISO 3856.7:1984)
GB/T18446-2001 氣相色譜法測定氨基甲酸酯預聚物和涂料溶液中未反應的甲苯二異氰酸酯(TDI)單體
3、要求 產品應符合表1的技術要求
表1 技術要求
項 目
限量值硝基漆類 聚氨酯漆類 醇酸漆類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a, g/L ≤ 750 光澤(600)≥80,600 550
光澤(600)≥80,700
苯b, % ≤ 0.5
甲苯和二甲苯總和b, % ≤ 45 40 10
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TDI)c, % ≤ - 0.7 -
重 金 屬 (限色漆) mg/kg
可溶性鉛 90可溶性鎘 75
可溶性鉻 60
可溶性汞 60
a. 按產品規定的配比和稀釋比例混合后測定。如稀釋劑的使用量為某一范圍時,應按照推薦的最大稀釋量稀釋后進行 測定。
b. 如產品規定了稀釋比例或產品由雙組分或多組分組成時,應分別測定稀釋劑和各組分中的含量,再按產品規定的配比計算混合后涂料中的總量。如稀釋劑的使用量為某一范圍時,應按照推薦的最大稀釋量進行計算。
c. 如聚氨酯漆類規定了稀釋比例或由雙組分或多組分組成時,應先測定固化劑(含甲苯二異氰酸酯預聚物)中的含量 再按產品規定的配比計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釋劑的使用量為某一范圍時,應按照推薦的最小犯愁量進行計 算。